作者 |
傅颖
编辑 | i创学坊
根据2013年发布的中国新财富富人榜,一半的上榜人士年龄在50岁以上,他们第一个孩子的平均年龄超过了35岁。也就是说,未来5至10年,我国家族企业将迎来新中国成立后规模最大的一次家族传承,接班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然而这些家族企业的创始人们,尤其是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只有一个子女的大陆企业家们又面临一个焦虑的问题——即孩子们并不十分愿意接班。
根据浙江大学2015年中国家族企业健康指数报告,二代的接班意愿仅有43%。
根据2015年9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发布的《把脉中国家族企业发展报告》,在二代接班的意愿方面,比例更是只有20.5%。
家族企业的二代不愿意接班,创一代们当然是沮丧的。根据2016年1月由浙江大学与全国工商联联合调查发布的《2015中国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研究报告》,二代是否愿意传承家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代企业家的幸福感。
中国大陆家族企业面临接班与传承的任务,而至少超过一半的子女却没有那份接班的意愿,致使创一代的衣钵可能不能得到延续。
在此,笔者提出一个观点,即家族企业传承的一种新方式——
通过二代自主创立社会企业来进行家族企业传承。
社会企业来自于社会创业(social entrepreneurship),社会创业这个名词最早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美国有学者提出,企业可以出现以非利润为目标的创新。
美国的社会创业之父Dees教授在1998年给社会创业下了一个定义,核心含义是要
追求以创新来解决社会愿景
(比如贫穷、受教育以及环境等等问题)。
到2003年,Jerr Boschee和Jim McClurg两位美国著名的社会企业研究与实践先驱撰文指出
如果社会企业不赚取收入,就根本无法具有可持续性和自给自足。
社会企业从事的是公益性事业,它通过市场机制来调动社会力量,将商业策略最大程度运用于改善人类和环境生存条件,而非为外在的利益相关者谋取最大利益。
其投资主要用于企业本身或者社会。与一般其他私有企业不同的是,它不只是为了股东或者企业的拥有者谋取最大的利润而运作。
这里再举几个现实中社会企业的实例以让读者有更直观的理解:
首先,创立社会企业能让家族创始一代在一定程度上感到满意。
从一定程度来说,创立一家社会企业满足了他们乐善好施与慈善公益的心愿,这对于他们而言,不仅仅是捐款而更是公益的投入。
而且创立社会企业当然也属于创业,这个行为证明其子女依然属于虎父无犬子,前面已提及子女独立创业跟直接继承家业一样也能让创始一代感到幸福。
其次,家族企业二代不愿接班并不代表他们不愿创业,根据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报告,
家族企业二代中愿意自主创业的比例高达69.3%。
创立社会企业或许更适合这些80后、90后二代的个性。这些人多有西方教育的经历,不喜欢家族传统的行业,不愿受家族权威的商业决策钳制,他们也不排斥公益和投融资。
同时这一群体又因出自商人家庭,从小耳濡目染,又多少具备了商人的特质,从某方面来说,他们这些人当中,如若具有同情或同理心以及亲社会动机——绝对是适合从事社会创业——这一具备社会愿景和经济愿景的创业实践。
再次,创立社会企业对本家族企业有多方面积极的影响。所创立的社会企业可与本家族企业合作,例如可一起推出一些解决社会问题的产品或服务,完成美化社会的目标。
社会企业的建立也可专门成为本家族企业的社会服务公益机构(比如李嘉诚基金会)。这样,创立社会企业也能为本家族企业在企业声誉和社会口碑带来积极的影响。
如徐淑英教授在3年前AOM卸任致辞时指出的,
社会企业家精神(social entrepreneurship)能够把“为善”和“诸事顺”结合起来,家族的传承,如若采用社会创业的方式,是为善,相信也会带给家族企业真正的传承“诸事顺”。
这也正如中国《周易》中所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